2012年9月23日 星期日
於繼承日仍存在之餘額
以是,
自遺製作總額中扣除。可以或許該地皮之通知布告現值同額列報未償債務之扣除額,另因該土地需再移轉登記予買受人,
稅捐機關提醒納稅義務人,以正確陳述,講述被繼承人遺打造時,歡迎洽詢稽徵機關,應查明被繼承人出生避世時遺有之財產及負債,若有國法上之疑義,及可扣除或不計入遺產課稅部分,合法節稅。
該已出售尚無過戶的地盤,1.以通知布告現值列報遺製造價錢。
2.獲得之土地款400萬元,於繼承日仍存在之餘額。
應按殒命時之通知布告土地現值列報於遺製造總額,則以該土地現值同額列報扣除額,又該筆土地於圖謀繼承登記後需再移轉登記予買受人,屬被繼承人生前未償之債務,如出賣地盤已收取之價款於繼承日仍餘存者及尚未收取之價款亦應列報於遺打造總額。稅捐機關展現:被繼承人生前發售地盤尚未實現移轉登記即入世,該筆地皮仍屬被繼承人之遺製作,
還沒有失去之土地款800萬元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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